主动作为 建立疫情防控专题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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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意见》,11月19日上午,来自浙江省、市级档案局的执法检查组专家对普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疫情防控档案进行执法检查,副区长、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区防控办主任李莉,区卫健局局长、区防控办常务副主任徐海虹,区委办副主任、区档案馆馆长贺林峰,分别就疫情防控及档案工作了专题汇报。 专家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审阅相关档案,对普陀区档案馆进馆的纸质材料、电子文件、数码照片、音视频档案进行逐一检查。专家 组对普陀区的疫情防控专题档案工作作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不断丰富完善抗疫档案库的指导性意见。 疫情初发之际,普陀区档案馆主动作为,根据《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做好全省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和移交接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资料收集及档案管理的通知》,与区疫情防控办共同制发了《普陀区防控办疫情防控档案管理办法》、《普陀区防控办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普陀区档案馆立足本职,早部署、早发动、早落实,构建全区新冠肺炎疫情方案档案专题数据库,对不同门类、不同载体的疫情档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实现档案资源的共建共享。对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提出要求,并派出业务骨干定期对重点防控成员单位进行指导。截止目前,区档案馆已接收区委办、区政府、区委宣传部等23家疫情防控成员单位及区法院、区气象局等9家非疫情防控成员单位档案,包括文书3800件,照片455张,实物1件,音视频361件。 下一步普陀区档案馆将继续加强对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进馆前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中各专项组、各门类档案材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进而完整记录和反映普陀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疫情的工作全貌,并为今后正确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科学决策,发挥档案资政查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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