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档案馆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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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岱山县档案馆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并传达学习《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通知》。党组书记、馆长沈海明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办档案业务督导科俞科长作档案法专题辅导,她围绕“充分认识档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档案法订的精神实质、学习贯彻档案法主要内容”三方面对新修订的档案法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讲解,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就切实抓好档案法的贯彻实施提出思路举措。 沈海明在讲话时指出,档案法是档案工作的基本法,这部法律的修订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是档案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必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把握档案法的内容要求和精神实质。他要求:一要持续加强学习,深刻领会立法原意。一方面要抓好内部学习,依托“兰台讲堂”,采取集中研讨、知识竞赛等方式全面掌握法律条文,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另一方面,要抓好外部培训,借力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等部门,将档案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学习内容、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切实增强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档案法治思维。二要深入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档案法,在全社会形成知悉档案法、遵守档案法、运用档案法的良好氛围。三要切实抓好贯彻,提升档案治理效能。重要突出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提升档案管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和改进档案利用工作,提速智慧档案建设,搭建档案数据远程共享数据库,实现群众就近查档,提升群众对档案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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