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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7信息来源:市档案局浏览次数:字号:[ ]


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众志成城,同舟共济,为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不懈努力,同时形成了大量珍贵的档案材料。为全面完整收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从不同角度反映舟山市疫情防控真实完整的面貌,舟山市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一)反映舟山市社会各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文字、照片、实物、音视频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反映卫生、防疫、教育、公安、交通、物资供应、农村、社区等“抗疫”一线的个人照片、工作影像、防疫培训材料、心得体会、战“疫”日记、火线入党申请书(照片或复印件)、书信等;

2、社团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等投入抗击疫情志愿活动的照片、文字记录、实物、音视频等;

3、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活动的照片、文字记录、实物(捐赠物品的外包装、发货单)、音视频等;

4、科研机构在疫情防控中攻关疫情防治形成的过程性记录和数据;

5、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企业为抗击疫情全力生产保供等资料。

(二)反映舟山全力支援湖北省武汉等地抗击疫情的相关资料,如“请战书”、工作手记、信函(家书)、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的照片、视频、媒体宣传材料和防护用品等实物。

(三)反映抗击疫情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舟山籍人物事迹材料;

(四)疫情防控过程中反映市民居家生活工作、企业生产及城乡面貌的各种照片、文字记录、实物、音视频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疫情下高速路口、街道、社区、企业等生活工作场景的照片、音视频记录;

2、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袖章袖标、横幅、隔离封条、科普宣传品;

3、社区、街道等防疫管控工作笔记等相关记录。

(五)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直接形成的纪实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特别是能够完整呈现某一专门主题,如体现医务工作者工作情况、治愈者情况、居家隔离情况等的文字、组图、音视频资料等。

(六)以抗击疫情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音乐、美术、书法、摄影、篆刻等艺术作品。

(七)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的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和方式

(一)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提供的档案资料请附简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二)提供的照片应为未经电脑软件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主题鲜明,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须为原创作品。

(三)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单位或个人与本馆联系。市档案馆对捐赠和移交的档案办理交接手续,并发放捐赠证书。

(四)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本馆将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联系方式

有捐赠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舟山市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与市档案馆联系。

联系人:曹国伟

联系电话:0580-2064279   13967208824(市府网668824)

联系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舟山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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