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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版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现群众服务扩面提质
发布日期:2022-05-13信息来源:中国舟山浏览次数:字号:[ ]


日前,我市出台《舟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舟山标准》),涵盖11方面、25大类、98个服务项目,与国家、省级标准相比,《舟山标准》实现内容无缺陷、人群全覆盖、标准不攀高、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一是应包尽包,兜牢民生底线。全面落实国家、省级标准要求,应纳尽纳上级明确公民应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与国家80个、省级95个标准相比,《舟山标准》除“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服务、少数民族文化服务2个,其余项目实现全覆盖、不漏项。每个项目均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单位,清晰划定现阶段市、县(区)两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及底线标准,确保标准可落地、可执行、可见效。二是量力而行,提升服务水平。有效承接省级服务项目,对已统一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按照不低于省级标准执行,同时结合我市民生需求和财力可负担水平,适当扩大保障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提升保障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免学费”等6个服务标准在省级标准基础上扩面提质,如“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由小学650元提高至不低于1100元、初中850元提高至不低于1300元;“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服务对象由农村扩面至全市。三是因地制宜,新增服务项目。聚焦偏远海岛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暂无统一标准的服务,因地制宜适当新增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高龄孕产妇特殊项目、儿童发育筛查服务等5个项目。强化《舟山标准》中超出国家、省级标准服务项目的资金预算管理,确保新增服务项目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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