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创新监管模式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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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精准列单,明晰监管职责。通过调研走访、联合座谈等方式梳理住建、交通等八大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和12项监督事项,形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职责事项清单指引》,厘清监管范围、对象、规则,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能,严防监管扯皮、真空现象。二是全程督单,规范代理行为。结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负面清单,围绕电子交易系统操作、开评标、标后监管、服务规范等方面的50项考评内容,“一标一评价”加强进场交易行为量化考核,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优胜劣汰的代理市场环境。今年以来,已记录并通报不规范行为7次。三是预警跟单,强化数字赋能。借助市公共资源交易防串围遏监管分析系统,归集投标企业、投标文件、交易情况等要素,关联比对交易主体关系、报价情况等数据,持续筛查并动态跟踪异常信息,触发系统预警后迅速移交查处,以线上线下监管闭环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今年以来,已精准筛查、移交问题线索4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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