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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历史概述
发布日期:2012-06-15信息来源:南京大汉网络公司浏览次数:字号:[ ]


 

舟山是全国唯一以群岛设市的地级行政区划,下辖2区2县。舟山市政府设在新城;定海区政府设在定海城区昌国街道;普陀区政府设在东港街道;岱山县政府设在岱山岛高亭镇;嵊泗县政府设在泗礁岛菜园镇。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之后的第四个国家级新区和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新区范围与舟山市行政区域一致。
舟山群岛历史悠久。据考古发现,早在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舟山群岛上就有人居住。在舟山群岛西北部的马岙镇原始村落遗址上,原始村民们在海边堆积的99座土墩上创造了神秘灿烂的“海岛河姆渡文化”,被誉为“东海第一村”。
  《史记》载:秦朝徐福在东南沿海蓬莱、方丈、瀛洲三岛上寻长生不老的仙药,其中的“蓬莱仙岛”即为舟山境内的岱山岛。据史学家们分析,徐福东渡日本时经过舟山诸岛。
  春秋时,舟山属越,称“甬东”(甬江之东),又喻称“海中洲”。公元738年(唐开元二十六年)置县,以境内有翁山而命名为“翁山县”。至公元771年(大历六年),因袁晁率起义军占翁山而被撤废县治。公元1073年(北宋熙宁六年)再次设县,更名“昌国县”。元初升县为州。公元1369年(明洪武二年),改州为县;洪武二十年废昌国县。至清初,先后两度迁民。公元1687年(清康熙二十六年)再次设县,更名“定海县”,道光时升为“定海直隶厅”。辛亥革命后,恢复定海县建制。公元1949年(民国三十八年)分设定海、翁州两县。
  1950年5月17日舟山群岛解放,成立定海县人民政府,属宁波专区管辖。1953年3月经政务院批准,定海县辖区分为定海、普陀、岱山3县,从江苏省划入嵊泗县,成立舟山专区。
  1954年又将原属宁波专区的象山县划入。1958年象山县划归台州专区。1959年撤定海、普陀、岱山、嵊泗县,合并成立舟山县。1960年11月,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1962年5月撤销舟山县,重新设立舟山专区,下辖定海、普陀、岱山、大衢、嵊泗5县。1964年撤销大衢县,其辖区分别划归岱山、嵊泗2县。1967年3月起舟山专区改称舟山地区。
  1979年,考古工作者在舟山市定海区马岙镇这个滨海的山丘平原地带各墩地上,发现了面积达14万平方米的古文化遗址群。经初步发掘,有新石器时代遗址12处,文化层厚60-80厘米,出土了一批石器和陶器。有商周时期的文化遗址8处,出土了大量的印纹硬陶。考古工作者认为,是舟山先辈最早的集居之地。定海马岙洋坦里,是一个较为完整的新石器时代原始制陶区,面积约1000平方米。在此出土的夹砂红陶碎片上多数留有稻谷痕迹,专家据此认为舟山群岛在5000年前就开始大量栽种水稻,是中国水稻东传日本的海上通道。
  1987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舟山地区和定海、普陀2县,成立舟山市,辖2区(定海区、普陀区)2县(岱山县、嵊泗县),实行以市领导区、县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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