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构改革档案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决打赢机构改革档案工作这场硬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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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省两办有关加强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学习贯彻《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全省机构改革档案工作,全省机构改革档案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局长刘芸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国家档案局专家对《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进行宣贯,省直各单位、各市及部分县(市、区)档案局同志近200人参加会议。 刘芸指出,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这次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高度重视,将档案工作作为机构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并部署、一同推进。省委书记车俊和省委常委、秘书长陈金彪都对这项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和指示。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省档案局迅速行动,全力开展相关调研和指导,统筹部署开展相关工作,适时和有针对性地召开了此次会议。 刘芸强调,各级机关单位特别是省直单位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机构改革中的机关档案工作,对于机关单位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更好地服从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正确把握做好机构改革档案工作的原则要求,扎实推进全省机构改革档案工作。一要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绝对领导。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增强政治自觉,加强党对机构改革档案工作的领导。二要坚持守牢档案安全底线。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红线和高压线,确保档案安全,事关党和国家核心利益,是各地各单位的重要政治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担责”的原则,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建立档案安全事故追责机制。三要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实体必须集中统一管理,档案门类和载体必须集中统一管理。四要坚持各方协同配合。这次机构改革档案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影响大,绝大多数单位或多或少都涉及到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做好机构改革档案工作,需要各个方面协同配合、共同发力,建立健全有效推进的工作机制。五要坚持严守档案工作纪律。中央、省委在机构改革伊始就明确做好档案工作是一条政治纪律,就是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档案管理和处置与机构改革中资产处置、人员转隶、新机构运行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在机构改革中同步推进档案工作,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2019年6月底以前,各涉改单位机构改革档案工作任务须总体完成,届时省档案局将组织一次全省性机构改革档案工作情况督查,对于发现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刘芸要求,各级档案局、档案馆和单位档案部门是机构改革档案工作的主力军,档案部门的同志首先要深化对做好机构改革档案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必须扛起主责、担起主业,全力以赴做好机构改革档案工作,并以此作为检验我们档案工作者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试金石,作为衡量我们浙江档案工作能否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的标尺。在工作推进中,一要深入调研,摸清家底,加强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深入各涉改单位进行走访调研,把档案资源建设、进馆接收、执法监督与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二要制定方案、抓好落实。档案部门要结合走访调研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按照“一单位一策”要求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并指导各机关单位制定完善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三要依法治档,规范管理。档案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实施的《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档案工作。四要规范移交、依法接收。各级档案馆要依法做好机构改革中应进馆档案的接收工作,接收工作必须严格质量标准。 总之,做好机构改革档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机构改革给档案工作带来的新动力和新活力,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坚决打赢机构改革档案工作这场硬仗,为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浙江省机构改革档案工作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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