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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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档办函〔2024〕74号)、《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档案局组织实施全市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工作。这是档案系统第一次大规模资源普查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好”“两个服务”重要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更好地服务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此次普查范围涉及各级各类档案馆、县直以上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市档案局协同县(区)档案局对普查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业务督导人员以档案资源普查为契机,督促指导各立档单位进一步加强档案规范管理,改善档案安全保管条件,深化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形成以查促干、以点带面的良好氛围。 市档案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名录库维护和数据填报两个阶段任务。全市共6个档案馆、369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39个乡镇(街道)均按时完成普查上报工作,其中市本级2个档案馆,13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 下一步,市档案局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积极发挥普查数据成果的作用,实现普查数据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利用,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现实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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