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档案管理基本术语(DA/T 58-2014)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淑桂、聂曼影、杜梅、魏伶俐、张淑霞、孙瑾、冯文杰、晏杰、刘艳莉、王熹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文件大量产生,电子档案管理实践不断推进,与之相关的新概念大量涌现并广泛使用。规范称谓,准确定义,统一表达这些新概念,维护电子档案管理领域术语的一致性和逻辑上的完整性,有助于厘清档案学科框架,促进电子档案管理领域学术的正常交流,规范电子档案的科学管理,推动档案事业的长远发展。
本标准的条目按电子档案的管理流程编排。每个条目均由条目编号、汉语术语、英语对应词和定义等部分组成。优先术语采用黑体,定义或注释内出现的在标准其他处定义过的优先术语也采用黑体,且其后跟随相应的条目编号(加圆括号),定义中的注释或补充说明亦加圆括号“()”。